从定义上看,类比推理与归纳推理有一些相似,都是将案件按照不同特性分类,以此提高侦破的效率,并且推理出的结果都有不确定性,但它们之间也有不同之处:归纳推理的过程是通过对同一类事物进行实验和观察,概括出通性,然后加以推广,之后推理出一个一般性结论;类比推理的过程是对两类事物进行实验和观察,找出它们共同点,然后根据一类具有的已知性质去推测另一类的未知性质,得出一个明确的命题。
类比推理法的应用更为广泛,利用这种推理法可以调查出两件不同类别的案件之间的关系,并由此推理出新案件中的一些未知因素,节约调查的时间。在侦查中,FBI往往会根据在旧案件中积累的经验分析新案件,有时也会根据新案件中出现的现象结合旧案件进行分析,一旦发现某两起案件中存在许多相似点,如作案手法、嫌疑人外貌特征、作案习惯,受害对象等,他们就会怀疑这两起案件是由同一人所为,并进行更深一层的取证和研究。